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有哪些
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等情况下,享有优先受偿权利的一种债权形式。在经济活动中,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繁多,涉及到各个领域。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
1. 抵押权:抵押权是最常见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之一。它是指债务人将其不动产或动产质押给债权人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在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拍卖或变卖抵押物来实现债权。
2. 质押权:质押权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作为担保物质押给债权人的一种形式。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时,有权处置质押物来实现债权。
3. 保证权:保证权是指债务人找到第三方作为担保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提供保证。当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追偿。
4. 合同保证权:合同保证权是指在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合同中的第三方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合同保证权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一般在合同签订时就确定了。
5. 担保公司保证权:担保公司保证权是指债权人与担保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在债务人违约时,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6. 公证保证权:公证保证权是指债权人与公证机关签订保证合同,公证机关作为保证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提供保证。
7. 信用保险保证权:信用保险保证权是指债权人buy信用保险,将债务人的债务纳入保险范围,当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8. 国际担保权:国际担保权是指跨国交易中,债权人与担保人签订担保合同,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提供保证。
9. 金融担保权:金融担保是指债务人在金融机构的担保下,获得贷款或信用。债务人在违约时,金融机构会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
10. 股权质押权:股权质押权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作为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在股东违约时,债权人有权处置质押的股权来实现债权。
总的来说,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繁多,不同领域和不同情况下可能会采用不同的担保方式。债权人通过担保可以在债务人违约时保障自己的利益,促进经济交易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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