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卖出规则(港股基金卖出规则)
1、基金份额按季度进行,每月有几个季度是不允许赎回的。一般情况下,基金赎回日期为当月的第三个工作日,该基金的赎回日期为非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
2、基金赎回日期为次月20日。基金份额按月进行赎回,未到期,每个季度还是按照一次季度的工作日进行赎回。
3、基金份额卖出时,是在本基金与联接基金之间的中间点进行交易。该基金的基金份额到期时,是需要提交赎回的。当投资者想要赎回基金份额时,需要将基金合同进行到第三个工作日才能拿到赎回份额。
4、在进行基金赎回时,投资者需要在每个季度的3~6个工作日内登录基金账户查询。
5、基金赎回日期为第一个工作日,该基金赎回的日期为12个工作日,未到期,每个季度还是按照一次季度的第三个工作日进行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