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合约会负数(原油期货连续合约),也称为穿仓。在交易中,交易者进行的一种期货交易行为称为移仓。
最后交易日也叫交割月份,是指必须进行交割的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通常是最后交易日之前进行结算的期货合约。
所有在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前平仓的交易,必须通过会员经纪公司会员办理,因此该合同的履行在期货交易所进行。
原油期货合约会在最后交易日的下一个交易日交割。如果最后交易日未平仓,那么该合同的持有者按照规定履行其所有合同。
移仓是指期货合约到期前的某个交易日,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过程。最后交易日是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期,而非到期日。
原油期货合约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为实物交割,即在期货交易所进行的交割。
第二类为现金交割,即在最后交易日后的第四个交易日,交易双方以实物交割方式进行实物交割。
第三类为实物交割,指未成交的实物交割通过结算部门进行,根据交易所规定,一般只有最后交易日是交易所规定的。
第四类为实物交割,指未成交的实物交割通过交易所进行,一般只有最后交易日才可进行实物交割。
第五类为现金交割,即未平仓的期货合约按规定要进行实物交割,了结未平仓合约的过程称为平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