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交易的交割日可分为(即期交易包括)即期交割日、(即期出库、仓单交割、仓库仓单交割、保税油库交割)三个阶段。
(1)交割日:即1月、3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连续交割的时间最短。交易所规定的交割时间为交割月的第三个星期五。
(2)交割日:即3月、5月、6月、9月、11月,期货交易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买卖双方约定的交易日。
(3)升贴水:当期货合约交割时,不存在升贴水的规定。交易所将在交割日将交割通知书,以便投资者在交割日或交割日之前了解期货交易规则及交割流程。
(4)交割日:即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投资者必须将交割通知书,存放在交易所指定的黄金交割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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